东帝汶工资所得税

工资所得税是针对在东帝汶就业的雇员进行的征税,公共裁定2001/3明确将就业定义为提供以下个人服务:

  1. 雇佣关系

  2. 担任公司董事

  3. 作为公职人员或

  4. 作为东帝汶政府海外派驻官员

雇主必须从雇员的工资中预扣工资所得税,并将其支付给东帝汶税务局(NDDR)。工资所得税是对工资收入的最终税款,这意味着员工无需在年度所得税申报表中申报工资收入。

东帝汶税务居民的免税门槛是$500美元,即前$500美元的工资收入是免税的,超过此金额的工资需要交税。以下是三个官方例子:

Ai-Funan餐厅雇佣海伦作为服务员,并每月支付$120美元的工资,由于海伦是东帝汶的税务居民,海伦的工资所得税为$0(0% *$120)

海伦是东帝汶的居民,并且她的工资低于$500美元的免税门槛。因此,她的雇主无需为其工资预扣工资所得税。

伊莎贝尔被Ai-Kameli Furniture聘为经理。她的月工资为$700美元。伊莎贝尔是东帝汶的税务居民。雇主需为伊莎贝尔的工资中预扣$20美元工资所得税,计算如下:

总工资 = $700

税率

应付税款

$0-500

0%

$500*0% = 0

超过 $500 ($700-$500 = $200)

10%

$200 * 10% = $20

伊莎贝尔是东帝汶的税务居民,她的工资超过了$500美元的免税门槛。由于前500美元是免税的,因此她的雇主只需要为$200美元($700-$500)的工资收入预扣工资所得税。

陈先生是非税务居民,并且是Futures Hotel and Restaurant的经理。他的月工资为400美元。工资所得税金额为40美元(400美元* 10%)

陈先生不是东帝汶的税务居民。尽管他的每月工资低于$500的免税门槛,但由于他不是东帝汶的税务居民,所以雇主必须扣留其总工资的10%。

根据税法,一些雇员免征工资所得税

  • 是外国公民的他国政府的公务员的工资,并且该收入会在他国征收所得税;和

  • 是联合国或其专门机构的雇员的工资。

工资所得税对税收有着重大的影响。如果计划正确,则可以大大提高公司的税务效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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